社產借用辦法
一、社產外借皆需向總務長提出申請。
二、外借時請務必填寫「社產外借記錄表」
三、若社內人員未填寫社產外借記錄表,擅自許用社產,初犯由口頭告誡;再犯則由社長進行懲處。
四、器材、書籍借用辦法
l 社員
1. 借用時間為兩週。
2. 逾期一日每項罰款新台幣50元,以此類推。
3. 若遺失、損壞照市價賠償。
l 非社員
借用時間為一週。
借用者均收保證金新台幣100元,若未能如期歸還,將全數沒收。
逾期一日每項罰款新台幣50元,以此類推。
若遺失、損壞照市價賠償。
五、書籍借用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,請勿影印、拷貝。
六、非社員之器材外借以社團為單位優先借用。
七、請各位社員務必愛惜社產。
二、外借時請務必填寫「社產外借記錄表」
三、若社內人員未填寫社產外借記錄表,擅自許用社產,初犯由口頭告誡;再犯則由社長進行懲處。
四、器材、書籍借用辦法
l 社員
1. 借用時間為兩週。
2. 逾期一日每項罰款新台幣50元,以此類推。
3. 若遺失、損壞照市價賠償。
l 非社員
借用時間為一週。
借用者均收保證金新台幣100元,若未能如期歸還,將全數沒收。
逾期一日每項罰款新台幣50元,以此類推。
若遺失、損壞照市價賠償。
五、書籍借用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,請勿影印、拷貝。
六、非社員之器材外借以社團為單位優先借用。
七、請各位社員務必愛惜社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