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藻外語大學視覺設計創意社 組織章程
Creative Design Association of Wenzao Ursuline University of Languages
93年2月25日訂定
93年5月5日 第一次修訂
96年10月23日第二次修訂
100年3月7日社員大會修訂通過
100年3月22日學務長核可
102年6月3日社員大會修訂通過
102年8月1日修改
第一章 總綱
第一條 本社定名為【文藻外語大學視覺設計創意社】簡稱文藻視創社,以下以本社簡稱之。
第二條 本社於九十三學年度創社。
第二章 宗旨
第三條 培養社員對藝術的美感,並激發對設計的創造力,同時將社團營造出「家」的氣氛,使社員團結合作及扶持,並互相給予最佳的肯定和鼓勵,進而提升個人自信及信心。
第四條 每學期開始社長及幹部必須為社團成果展訂定主題,並搭配當下設計潮流。
第三章 社員
第五條 凡是本校學生,對於視覺設計有興趣且遵守本社之社團章程,不惡意破壞社團名譽者,始可成為社員。
第六條 本社社員欲申請退社,需交一份退社申請書並經現任指導老師、社長以及課外活動指導組老師同意,方可退社;如不按上述手續辦理退社,則報請學校以校規處分且不得再加入本社。
第七條 社員可享之權力如下:
1. 發言及表決權
2. 參加社團舉辦之活動
3. 選舉、被選舉權
4. 罷免權
第八條 社員應盡義務如下:
1. 繳交社費
2. 遵守本社章程
3. 服從指導老師及所有幹部之領導
4. 服從社員大會以及幹部會議之決議
5. 參與社遊及各項活動
6. 愛惜社團財產
7. 維護社團之名譽
第九條 社員若未能參與社團活動,須依規定向副社長請假,並繳交請假卡由副社長呈報課指組。
第四章 組織
組織示意圖:
第十條 幹部執掌
一、社長
資格:
品行優良,富責任心,抗壓性強,樂觀進取。
具有領導能力並對本社有充分認識。
產生方式:
由全體社員推選出。
任期:一學年(得連任一次)
職責:
1. 領導本社幹部及社員,促進幹部之間的合作及協調。
2. 負責社內各項工作之計畫、執行及檢討。
3. 負責召開並主持本社之會議。
4. 代表本社與學校其他組織及社團聯繫與合作。
二、副社長
資格:品行優良,富責任心,抗壓性強,樂觀進取,具有領導能力並對本社有充分認識。
產生方式:
由全體社員推選出。
任期:一學年(得連任一次)
職責:
1. 協助策劃各項工作計畫、執行檢討與考核。
2. 紀錄社團日誌。
3. 協助社長主持本社之會議。
4. 若社長無法執行職務時,得代理之。
5. 與社長一同訂定社課請假辦法。
三、資訊長
資格:熟悉網頁製作技巧,精通各種軟體。
產生方式:
由全體社員推選出。
職責:
1. 負責社內網頁製作並定期上傳活動訊息。
2. 負責拍攝並上傳活動照片。
3. 負責製作期末及活動宣傳影片。
四、公關長
產生方式:
由全體社員推選出。
職責:
1. 負責宣傳社內舉辦之活動。
2. 負責發放上課及會議通知。
3. 製作各項會議簽到單。
4. 負責借用開會之教室。
5. 協助本社與學校其他組織及社團聯繫合作。
五、活動長
產生方式:
由全體社員推選出。
職責:
1. 負責社內各項活動之籌劃、執行及檢討事宜,並接受指導老師與社長之指導。
2. 負責社內團康及社內氣氛之帶動。
六、文書長
資格:對美術編輯、電腦美編排版能力佳。
產生方式:
由全體社員推選出。
職責:
1. 負責社內各項活動之海報與傳單製作。
2. 負責撰寫並統整會議紀錄。
3. 管理及統整社團資料。
七、 器材長
產生方式:
由全體社員推選出。
職責:
1. 負責社內活動器材、教室之借用。
2. 協助總務股長之社產、社團耗材之採購。
3. 負責管理本社社產之線上借用系統。
八、總務長
產生方式:
由全體社員推選出。
職責:
1. 保管每學期社團財產及經費。
2. 彙整活動發票及社內發票收集暨點收。
3. 充分暸解社團所有財物擺放位置定期檢查及維護。
4. 帳目公開、e化。
九、社團顧問
資格:
本社之卸任社長。
產生方式:由卸任社長自願擔任。並向指導老師核備。
任期:一學年(得連任一次)
職責:
1. 支援社長或社團幹部社內外行政事務。
第五章 會議
第十一條 本社會議分為社員大會、幹部例行會議及臨時會議,由社長召集之。開 之,如遇重大事件得由社長召開臨時社員大會,若社長無法召開時,得經由社長同意由副社長召集之。
第十二條 社員大會每學期召開學期初及學期末兩次會議,學期中可視情況而
第十三條 社員大會召開目的如下
1. 本社章程之通過及修訂。
2. 社長及幹部之選舉及罷免。
3. 公佈活動及經費計畫、帳目公開。
4. 社務建議及活動、課程計畫之表決。
5. 其他重要事項之決定。
第十四條 本社各種會議記錄以超過應到半數人之出席,方可開會,出席過半數之同意方得決議,但本社章程之議修訂需以社員大會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,方可決議,社員之處分亦經幹部會議決定之。
第十五條 幹部例行會議由社長不定期召開,每學期至少三次討論社務及檢討。
第十六條 召開社員大會須於七天前以書面通知各社員召開社員大會,須於前、一天親自通知之。
第十七條 若因事不能參加會議者,需事先向副社長請假,無故缺席者以曠課論。
第六章 經費
第十八條 來源:
1. 社員定期繳交之社費。
2. 學生會費補助款。
3. 其他專案經費。
4. 本社其他收益。
第十九條 用途:
本社學期之各項費用及活動支出
第二十條 規則:
1. 費用支出使用,需社長及總務長之認可。
2. 總務長及社長有審用經費之權利,並向社團負責。
3. 購買社團公務或活動所需物品時,必須索取發票或收據並交給總務長審核,方得領取經費。
4. 如於期初社員大會後兩週內退社且有繳交社費者,並於退社後一週內向總務辦理則可全額退費,逾期者則不退費。
第七章 選舉、罷免條例
第二十一條 社員參加本社一學期以上有被選舉成為幹部之權利。
第二十二條 社團幹部由全體社員提名表決,經社員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上投票,得票數最高者當選
第二十三條 幹部若有不盡職的情況,由幹部會議提出罷免,則經會員大會出席 人數二分之一確立其罷免。
第二十四條 社長若有不盡職的情況,得由幹部三分之二連署召開臨時會員大會,經社員大會出席人數三分二同意確立其罷免。
第二十五條 幹部補選:由社長或副社長召開臨時社員大會,由全體社員提名表決補選新幹部。
第八章 附則
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於本社社員。
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經社員大會決議,呈報課外活動組及學務處,學務長核准後施行,修改時亦同。
第二十八條 本章如有未盡事宜者,則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第二十九條 社團幹部若因特殊因素,欲申請退社或卸任,須經社團幹部會議決議通過,始得辦理申請退社手續。若無故曠職者,由社團召開幹部特別會議確認,並呈交課指組懲處。
Creative Design Association of Wenzao Ursuline University of Languages
93年2月25日訂定
93年5月5日 第一次修訂
96年10月23日第二次修訂
100年3月7日社員大會修訂通過
100年3月22日學務長核可
102年6月3日社員大會修訂通過
102年8月1日修改
第一章 總綱
第一條 本社定名為【文藻外語大學視覺設計創意社】簡稱文藻視創社,以下以本社簡稱之。
第二條 本社於九十三學年度創社。
第二章 宗旨
第三條 培養社員對藝術的美感,並激發對設計的創造力,同時將社團營造出「家」的氣氛,使社員團結合作及扶持,並互相給予最佳的肯定和鼓勵,進而提升個人自信及信心。
第四條 每學期開始社長及幹部必須為社團成果展訂定主題,並搭配當下設計潮流。
第三章 社員
第五條 凡是本校學生,對於視覺設計有興趣且遵守本社之社團章程,不惡意破壞社團名譽者,始可成為社員。
第六條 本社社員欲申請退社,需交一份退社申請書並經現任指導老師、社長以及課外活動指導組老師同意,方可退社;如不按上述手續辦理退社,則報請學校以校規處分且不得再加入本社。
第七條 社員可享之權力如下:
1. 發言及表決權
2. 參加社團舉辦之活動
3. 選舉、被選舉權
4. 罷免權
第八條 社員應盡義務如下:
1. 繳交社費
2. 遵守本社章程
3. 服從指導老師及所有幹部之領導
4. 服從社員大會以及幹部會議之決議
5. 參與社遊及各項活動
6. 愛惜社團財產
7. 維護社團之名譽
第九條 社員若未能參與社團活動,須依規定向副社長請假,並繳交請假卡由副社長呈報課指組。
第四章 組織
組織示意圖:
第十條 幹部執掌
一、社長
資格:
品行優良,富責任心,抗壓性強,樂觀進取。
具有領導能力並對本社有充分認識。
產生方式:
由全體社員推選出。
任期:一學年(得連任一次)
職責:
1. 領導本社幹部及社員,促進幹部之間的合作及協調。
2. 負責社內各項工作之計畫、執行及檢討。
3. 負責召開並主持本社之會議。
4. 代表本社與學校其他組織及社團聯繫與合作。
二、副社長
資格:品行優良,富責任心,抗壓性強,樂觀進取,具有領導能力並對本社有充分認識。
產生方式:
由全體社員推選出。
任期:一學年(得連任一次)
職責:
1. 協助策劃各項工作計畫、執行檢討與考核。
2. 紀錄社團日誌。
3. 協助社長主持本社之會議。
4. 若社長無法執行職務時,得代理之。
5. 與社長一同訂定社課請假辦法。
三、資訊長
資格:熟悉網頁製作技巧,精通各種軟體。
產生方式:
由全體社員推選出。
職責:
1. 負責社內網頁製作並定期上傳活動訊息。
2. 負責拍攝並上傳活動照片。
3. 負責製作期末及活動宣傳影片。
四、公關長
產生方式:
由全體社員推選出。
職責:
1. 負責宣傳社內舉辦之活動。
2. 負責發放上課及會議通知。
3. 製作各項會議簽到單。
4. 負責借用開會之教室。
5. 協助本社與學校其他組織及社團聯繫合作。
五、活動長
產生方式:
由全體社員推選出。
職責:
1. 負責社內各項活動之籌劃、執行及檢討事宜,並接受指導老師與社長之指導。
2. 負責社內團康及社內氣氛之帶動。
六、文書長
資格:對美術編輯、電腦美編排版能力佳。
產生方式:
由全體社員推選出。
職責:
1. 負責社內各項活動之海報與傳單製作。
2. 負責撰寫並統整會議紀錄。
3. 管理及統整社團資料。
七、 器材長
產生方式:
由全體社員推選出。
職責:
1. 負責社內活動器材、教室之借用。
2. 協助總務股長之社產、社團耗材之採購。
3. 負責管理本社社產之線上借用系統。
八、總務長
產生方式:
由全體社員推選出。
職責:
1. 保管每學期社團財產及經費。
2. 彙整活動發票及社內發票收集暨點收。
3. 充分暸解社團所有財物擺放位置定期檢查及維護。
4. 帳目公開、e化。
九、社團顧問
資格:
本社之卸任社長。
產生方式:由卸任社長自願擔任。並向指導老師核備。
任期:一學年(得連任一次)
職責:
1. 支援社長或社團幹部社內外行政事務。
第五章 會議
第十一條 本社會議分為社員大會、幹部例行會議及臨時會議,由社長召集之。開 之,如遇重大事件得由社長召開臨時社員大會,若社長無法召開時,得經由社長同意由副社長召集之。
第十二條 社員大會每學期召開學期初及學期末兩次會議,學期中可視情況而
第十三條 社員大會召開目的如下
1. 本社章程之通過及修訂。
2. 社長及幹部之選舉及罷免。
3. 公佈活動及經費計畫、帳目公開。
4. 社務建議及活動、課程計畫之表決。
5. 其他重要事項之決定。
第十四條 本社各種會議記錄以超過應到半數人之出席,方可開會,出席過半數之同意方得決議,但本社章程之議修訂需以社員大會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,方可決議,社員之處分亦經幹部會議決定之。
第十五條 幹部例行會議由社長不定期召開,每學期至少三次討論社務及檢討。
第十六條 召開社員大會須於七天前以書面通知各社員召開社員大會,須於前、一天親自通知之。
第十七條 若因事不能參加會議者,需事先向副社長請假,無故缺席者以曠課論。
第六章 經費
第十八條 來源:
1. 社員定期繳交之社費。
2. 學生會費補助款。
3. 其他專案經費。
4. 本社其他收益。
第十九條 用途:
本社學期之各項費用及活動支出
第二十條 規則:
1. 費用支出使用,需社長及總務長之認可。
2. 總務長及社長有審用經費之權利,並向社團負責。
3. 購買社團公務或活動所需物品時,必須索取發票或收據並交給總務長審核,方得領取經費。
4. 如於期初社員大會後兩週內退社且有繳交社費者,並於退社後一週內向總務辦理則可全額退費,逾期者則不退費。
第七章 選舉、罷免條例
第二十一條 社員參加本社一學期以上有被選舉成為幹部之權利。
第二十二條 社團幹部由全體社員提名表決,經社員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上投票,得票數最高者當選
第二十三條 幹部若有不盡職的情況,由幹部會議提出罷免,則經會員大會出席 人數二分之一確立其罷免。
第二十四條 社長若有不盡職的情況,得由幹部三分之二連署召開臨時會員大會,經社員大會出席人數三分二同意確立其罷免。
第二十五條 幹部補選:由社長或副社長召開臨時社員大會,由全體社員提名表決補選新幹部。
第八章 附則
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於本社社員。
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經社員大會決議,呈報課外活動組及學務處,學務長核准後施行,修改時亦同。
第二十八條 本章如有未盡事宜者,則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第二十九條 社團幹部若因特殊因素,欲申請退社或卸任,須經社團幹部會議決議通過,始得辦理申請退社手續。若無故曠職者,由社團召開幹部特別會議確認,並呈交課指組懲處。